区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,区各企事业单位,各商(协)会:
今年 9 月是第 47 个全国“质量月”,为贯彻落实《质量强国建设纲要》《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》,深入推进质量强区、强链、强企建设,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、追求卓越绩效,提高产品、服务和工程质量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定于 9 月举办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优秀成果交流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广州市番禺区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(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)主办,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承办。
二、评审原则
(一)遵循科学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企业或组织自愿、不向企业或组织收费。
(二)评审标准主要按照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(组织)评审准则》、GB/T19580—2012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、GB/Z19579 — 2012 《 卓 越 绩 效 评 价 准 则 实 施 指 南 》 和 T/CAQ10201-2020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,以及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“广东省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实践典型案例”的通知》的“评价考核准则”执行。
三、申报时间
从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8 月 16 日,逢工作日受理报名材料。(星期一至五工作日,上午 9:00―12:00,下午 14:00―18:00)。
四、申报条件
申报的企业或组织(含制造业、服务业和工程领域)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。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番禺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。
(二)符合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的产业、环保、质量、安全生产等政策,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。
(三)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,顾客满意程度较高。
(四)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近 3 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等事故。请区质量强区成员单位,区各商会协会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申报。申报企业或组织请于 7 月 8 日(星期一)前提交报名表,于 8 月 16 日(星期五)前提交申报材。
五、申报材料
申报企业或组织须提交下列材料。
(一)《报名表》1 份(含 word 版、盖章扫描 pdf 版)。
(二)发表项目的申报表的纸质材料(盖章版)一式两份。
(三)发表项目的申报表的电子版 1 份(含 word 版、盖章扫描 pdf 版)。
(四)企业宣传展板相关内容的电子版 1 份(含图片及文字)。
(五)申报“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案例”的单位需同步提交“成果视频”电子版 1 份。
(六)现场发表的 PPT 或 Flash 等辅助多媒体材料的电子版1 份。企业或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、准确、合法和有效,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。
六、申报注意事项
(一)申报表中所属行业及规模按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和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 号)准确填写。
(二)申报单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七、受理地点
(一)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(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 895 号合劲嘉福国际创新城 10 栋(J 栋)13 楼 1302)。
(二)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(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 59 号 7 楼)。
八、联系方式
(一)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
联系人和电话:郑建丰,020-83235088、13380033603;闫翠翠,13922792891,电子邮箱:Q83235088@126.com。
(二)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
联系人和电话:陈育峰,020-34625930;吴琦,020-84647032。
番禺区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
附件:番禺区质量强区办关于举办2024年番禺区企事业单位质量管理优秀成果交流活动的通知(内含附件表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