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, 区各企事业单位:
今年9月是第46个全国 “质量月”,为贯彻落实《质量强 国建设纲要》《广东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》,深入推进质量强区 建设,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、追求卓越绩效, 提高产品、服务和工程质量,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番禺区 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定于9月举办企业质量管理优秀成果交流暨发表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单位
广州市番禺区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(广州市番禺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)主办,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承办,番禺区个 体私营协会、番禺区知识产权协会、番禺区厂商会、番禺区沙湾商会协办。
二、评审原则
(一)遵循科学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坚持企业或组织自愿、不向企业或组织收费。
(二)评审标准主要按照《广东省政府质量奖(组织)评审准则》、 GB / T19580 — 2012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、 GB / Z19579 — 2012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》和 T/CAQ 10201-2020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,以及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征集“广东省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实践典型案例”的通知》的“评价考核准则”执行。
三、申报时间
从2023年7月12日至9月1日,逢工作日受理活动报名材料。(星期一至五工作日,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)。
四、申报条件
申报的企业或组织(含制造业、服务业和工程领域),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番禺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。
(二)符合国家、省、市、区的产业、环保、质量、安全生产等政策,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。
(三)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、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,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,质量管理成绩显著,产品、服务、工程和经营质量以及环保治污水平、自主创新能力、品牌战略实施能力、市场竞争力等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。
(四)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。其中,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的经营规模、年利税额、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位 居区内同行业前列;非盈利性组织,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,并获得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推荐。
(五)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,顾客满意程度高。
(六)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近 3 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 别质量、安全、环保、卫生等事故,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保障、环保、安全生产、工程建设、税收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。
请区质量强区成员单位,区市场监管局,区各商会协会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申报。 申报企业或组织请于7月21日(星期五)前提交报名表,于9月1日(星期五)前提交申报材料。
五、申报材料
申报企业或组织须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《质量管理优秀成果发表赛报名表》1份(含word版、盖章扫描pdf版)。
(二)发表项目的申报表的纸质材料(盖章版)一式两份。
(三)发表项目的申报表的电子版1份(含:word版、盖章扫描pdf版)。
(四)企业宣传展板相关内容的电子版1份(含图片及文字)。
(五)申报“首席质量官质量变革创新实践成果”的单位需同步提交“成果视频”电子版1份。
(六)现场发表的PPT或Flash等辅助多媒体材料的电子版1份。
企业或组织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、准确、合法和有效,并对因提供不实材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。
六、申报注意事项
(一)申报表中所属行业及规模按照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(GB/T4754-2017)和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7〕213号)准确填写。
(二)企业或营利性组织需提供经营规模、年利税额、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位居区内同行前列的证明材料,可为主管单位证明、协会推荐函或第三方调查材料等;非营利组织需提供其社会贡献突出的证明材料及主管单位推荐函。申报单位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七、受理地点
(一)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[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亚运大道895号合劲嘉福国际创新城10栋(J栋)13楼1302]。
(二)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(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59号7楼)。
八、联系方式
(一)广东省卓越质量促进中心
联系人和电话:黄姣姣:83235088、13922792891;刘杰:18922188768;电子邮箱:Q83235088@126.com。
(二)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
联系人和电话: 陈育峰:34625930;吴琦:84647032。
番禺区质量强区发展委员会办公室
2023年7月12日